2011年4月3日 星期日

求生之書

求生之書

年輕的時候天真瀾漫眼界窄,過度執著「正確」的事讓自己吃了很多苦頭。隨著年歲漸長,吃苦的好處漸漸顯現,其中之一便是訓練自己的彈性和思考力。特別是人我分際愈發清楚,你永遠、永遠、永遠無法改變壓根不想改變的別人,更別提陌生人。

這本「求生之書」,是在講如何預測暴力的一本書,更重要的,其實是在講直覺和人我分際的重要性。


作者本身是受虐兒童,長大後專門研究暴力並成立公司提供保護。他以自身的經歷和許多實際例子說明,並舉出無數徵兆準則,希望能增強讀者的警覺心。他要人相信自己的直覺(但非高度緊張焦慮,書中有詳細說明),並且嚴正聲明:「暴力是可以預測的」,在發生之前絕對有跡可循。

例如第四章的七種訊號(p.63-85) :
  1. 強加的同志感:明明是初相識,說話卻愛用「我們」。
  2. 迷人與親切:碰到迷人的陌生人,要記得「這個人在[迷]我」。這樣對四周會有更清楚的知覺。
  3. 堆砌細節:永遠要提醒自己,他是一個找你搭訕的陌生人。過多的細節是心虛的表現。
  4. 加標籤:不要急於證明自己不是對方說的那種人。最好的防衛策略就是保持沈默。
  5. 放債:真正好意提供幫忙的人,不會有進一步的要求。
  6. 不請自來的保證:問自己「為什麼他想說服我」?對方的「保證」正是你「懷疑」的鏡像。
  7. 對「不」字不予理會:當對方對你的婉拒置若罔聞,你就要問自己:為什麼他想控制我?
又例如一個男人會不會謀殺他的伴侶,有30個徵兆(p.204-206):
  1. 女的直覺地感覺到自己身處危險之中。
  2. 才認識沒多久,男的就開始提言之過早事情,如誓約、同居、結婚之類的事。
  3. 他習慣以威脅、欺壓、暴力的方式來解決問題。
  4. 他習慣用語言來作踐別人。
  5. 他慣用恐嚇或威脅來作為控制對方的工具。他提的可能恐嚇包括:身體傷害、散播謠言、拘禁、揭發隱私、切斷資助、遺棄、自殺等。
  6. 他在動怒時會摔東西或扔東西。他會表現出象徵性的暴力行為(如把結婚照撕成兩半,或把一張照片裡的人頭刮花掉等)。
  7. 他有打前一任伴侶的前科。
  8. 他流露出酗酒或嗑藥過度的症候(記憶力減退、暴躁、殘忍)。
  9. 他喜歡把自己的粗暴行為歸咎於酒精或藥物(「那是酒精在說話,不是我;我喝太醉了,才會幹出那種糊塗事」)。
  10. 他曾經因為某些侵犯性的行為「恐嚇、跟監、強暴、毆打」)而被警察警告過或逮捕過。
  11. 粗暴的行為有過不只一種。
  12. 他用金錢作為控制太太/同居人的活動、購買或行為的手段。
  13. 他討厭任何把他太太/同居人暫時帶離他身邊的人或事;他會要求太太/同居人向他報告不在他身邊時做過的每件事。
  14. 他不能忍受別人的拒絕。
  15. 他期望雙方的親密關係能夠持續到永遠,喜歡說諸如「不管天塌下來我們都不會分開」之類的話。
  16. 他很容易會把自己的主觀情投射到別人身上;對人的愛惡特別強烈,雖然對方不見得就做過讓他愛或恨得那麼強烈的事情。
  17. 他低估了自己施虐的次數。
  18. 他談論太太或同居人的次數多得不成比例,而且極端把自己自我認同定位在與對方的關係上。
  19. 為了保持或恢復一段關係,他會拉女方的家人或朋友站在自己一邊。
  20. 他有跟蹤或監視太太/同居人的行為。
  21. 他相信大家都串通好對付他。他認定他太太/同居人身邊的人都不喜歡他,都在唆使她離開他。他拒絕做任何改變。人家對他的印象是沒彈性、不願妥協。
  22. 他認同於那些電影、電視新聞、小說或歷史上的暴力人物,或喜歡拿他們來跟自己比較。他把他們的行為視為合情合理的。
  23. 他受到情緒波動之苦,要不然就是悶悶不樂、憤怒或沮喪。
  24. 他把自己製造出來的問題歸咎於別人;他拒絕為自己行為的結果負責。
  25. 他在談話的時候曾提過,武器是一件展示權力、控制別人或報仇的好工具。
  26. 他有一把槍,或喜歡談槍,或喜歡看槍械雜誌,或有收集武器的嗜好。
  27. 他認為男性有天賦的特權(如把太太或同當成奴僕對待)。
  28. 他在小時候受到暴力虐待,或目睹過暴力行為。
  29. 他的太太/同居人害怕會被他殺害或傷害。她跟其他人提起過這個憂慮,而且做了一些特殊的安排(例如拜託別人如果自己遇害要照顧她的孩子)。
最後有關恐懼的法則(p. 336-337):
  • 如果你恐懼什麼的話,代表它尚未發生。
  • 你真正恐懼的事情,很少是你認為你正在恐懼的事情--你正在恐懼的事情,只是你跟你真正恐懼的事情的一個中介。
不是說我們非得活的戰戰兢兢,而是學習保全自己遠離危險的必要性是有的。如此才能更有餘裕的在這世界悠遊。強力推薦給所有願意發掘直覺潛能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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